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8/31 9:49: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为进一步调动养殖场(户)饲养能繁母猪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2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及时组织全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和部分乡村干部,深入农户和规模饲养场(户)进行调查。统计核实能繁母猪数量必须做到:一是见猪。由村级防疫员和乡村干部逐场逐户逐头调查。二是见人。现场调查的母猪数要经母猪养殖户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三是见标。对母猪佩带耳标的畜禽标识实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四是见榜。统计结束后,立即在行政村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及时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