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9/7 14:33: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为了认真贯彻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49号)的通知精神,我县于8月31日召开了能繁母猪补贴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了省市能繁母猪补贴工作会议精神,射洪县畜牧食品局副局长赵永根同志就我县能繁母猪补贴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我县能繁母猪补贴调查摸底工作,严格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调查摸底核实能繁母猪数量必须做到“四见”,即:见猪。由村级防疫员和乡村干部逐场逐户逐头调查,对于拒绝核查的养殖场(户)和现场核实后增加的能繁母猪,不得纳入补贴范围。见人。现场调查的母猪数要经母猪户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见标。对母猪佩带耳标的畜禽标识实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见榜。统计结束后,尽快在行政村张榜公布养殖场(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及时更正。统计人员和养殖场(户)要对统计结果进行签字 ,确保统计真实可靠。
二是县畜牧食品局和县财政局要对乡镇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抽查、审核、确认,对于虚报、多报、重复报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是及时向养殖场(户)兑付能繁母猪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兑现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