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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温县强化检疫监督全程监管 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9/19 14:41: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近年来,随着“瘦肉精”、病死猪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不断曝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越来越受关注,如何保证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养殖环节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为此,温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围绕“检疫、检测、监督”三大常规工作,切实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水平,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有效保障畜牧业生产、动物产品消费和公共卫生安全。

  一、强化投入品源头监管。一是强化“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监管,对重点区域、重点养殖场(户)实施跟踪检测,督促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和“瘦肉精”尿样检测台账,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加强对饲料企业现场检查,落实外境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信息登记备案工作,开展不定期饲料抽样检测,消除饲料源头安全隐患。三是加大投入品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全力推进兽药GSP和后续规范管理工作,结合综合执法行动,坚持不定期巡查与执法监督,进一步从源头上打击经营假劣兽药、违禁药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化养殖场区监管。一是狠抓产地检疫,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和产地检疫与“瘦肉精”抽检同步制度,严格抽检比例,严防疑似“瘦肉精”阳性牲畜和疑似染疫或病死动物流入市场,严格规范检疫出证行为,确保出栏畜禽质量可追溯。二是对养殖场户实施动态监管。建立养殖场登记备案制,合理划分风险等级,定期升降风险级别,A级每三个月监管不少于1次;B级每月监管不少于1次;C级每月监管不少于2次。三是以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工作为切入点,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宣传告知,严格无害化处理程序,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开展养殖、屠宰和流通贩运环节病死动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强化屠宰检疫监管。一是督促生猪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和检疫申报制度,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频次,做好相关检查记录。二是严把“六关”,即进场查证验物关、企业“瘦肉精”自检关、宰前检疫监督关、宰中同步检疫关、“瘦肉精”尿样抽检关、宰后复检记录关,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三是严格落实检出病死动物或有害肉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强化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按规定程序督促场方做好无害化处理和记录。

  四、强化流通环节监管。一是严格经纪人管理。建立经纪人备案制度,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定期召开经纪人会议,凡不接授管理或出现逃检行为以及经营违禁物品、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的,一律取消经营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二是实行外境调入动物及其产品备案制度,对引进种用、乳用动物严格进行观察隔离饲养,外埠肉品严格换证管理,确保一品一证,保证质量可追溯。三是加强农贸市场、冷鲜肉店、冷库等终端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完善进销货台账和消毒制度等,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和风险等级备案,严格按照监督量化频次进行监管。

  五、强化动物诊疗机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管,并将动物诊疗机构监督检查纳入常态化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同时加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宣传贯彻,规范动物诊疗行为和执业行为,切实提高动物诊疗机构兽医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技术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

  六、强化体制建设监管。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科学检疫、过程监管、风险控制、网格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构建科学防控体系,全面提升综合防控能力。二是分级管理、量化监督。建立县所抓分所、分所抓人员、人员抓工作的逐层管理机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量化监管对象基本信息、风险分级,做到量化监督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三是规范内部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检疫人员划定责任区域,通过定人、定岗、定责,实施“网格化”管理。同时制定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和工作措施,建立有效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机制,真正实现监管辖区的无缝隙、全方位、全覆盖、精细化管理。

畜牧家禽网编辑:agronetshen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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