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9/28 11:17: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为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保障畜产品消费安全,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健康、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胶南市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并印发了《胶南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南牧字〔2012〕73号),要求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监管。以“食安青岛”和“瘦肉精”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欲出栏活畜的养殖场(户)所使用兽药饲料的来源和质量安全状况,指导其科学规范使用兽药饲料;加强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在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监管力度,按照逢出必检的原则,对欲出栏上市活畜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卡筛选检测,防止含有“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质的活畜进入节日市场。
二、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环节监管。按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养殖和屠宰环节临栏检疫和同步检疫,严格遵守青岛市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坚决杜绝不经检疫“隔山开证”等违规行为。
三、加强外来畜产品市场准入环节监管。高度重视进入我市的外来活畜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严格查证验标,对证标不全、来源不清的活畜及其产品,不得签发《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严禁从疫区调运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我市。对个体屠宰点报检的外来活畜,必须在证标齐全、来源明确且附带“瘦肉精”有效检测合格凭证(报告)的前提下,再经检疫合格,方可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四、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环节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病死动物的信息掌控,指导和督促养殖场(户)采取规范措施,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有效制止随意丢弃或掩埋行为。严格规范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规定。
五、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监管。要突出抓好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控非法添加三聚氰胺、严控兽药残留、严控人畜共患疫病、严控黄曲霉毒素M1的影响生鲜乳质量安全的危害因素。要通过入场入户巡查检疫和风险监测等手段,加强在养殖环节对自售生鲜乳和销往奶吧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六、加强宣传,提升畜产品安全意识。各科室、单位在“两节”期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或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消费理念,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劣辨假能力;强化畜产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指导督促其规范生产、合法经营,从根本上保障城乡居民在节日期间畜产品消费安全。
七、加强值班,做好舆情监控。各科室、单位要做好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电话、传真等信息24小时畅通,节日期间按时上报“值班信息报告单”,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上报,严格按照相关预案规定,迅速反应,确保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