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10/8 11:51: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为进一步规范现代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县现代畜牧业又快又好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日前,该县出台了《隆昌县现代畜牧业发展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补助对象为2012年3月以后新建或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且其标准化畜禽圈舍和存栏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资金依据建设项目实际规模确定额度。补助为一次性,对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国家补助。补助“专项资金”使用遵循民办公助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先引后补的方式,实行县级报账制。专项资金申请尊重广大农民和业主意愿,发挥其主体作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明确申请扶持补助奖励的范围、环节、条件、标准、种类、权利和责任,明确补助条件确认的依据,补助的申报程序。
《办法》明确现代畜牧业发展项目由财政和畜牧共同组织实施,县畜牧部门和县财政部门为补助的受理单位,财政和畜牧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协调统一,对专项资金使用过程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该办法补助时间界为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