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10/18 11:28: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为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我省继续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给予补贴。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浙江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10月16日,市畜牧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市本级嘉兴黑猪原种保护场开展了能繁母猪摸底调查工作。
在核查工作中,严格按照“见猪、见人、见标、见档”的四见要求逐舍逐头调查,并经统计人员和养殖场对调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杜绝虚报、多报、重复报等现象发生,确保统计数字真实可靠。下一步,将对摸底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能繁母猪补贴对象是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场(户),包括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指产过一胎仔猪且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又称成年母猪或基础母猪。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能繁母猪数量经各地摸底调查确认和公示后,将上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再次复核无误后,省财政厅将省财政负担的补贴资金下拨到县级财政。各地再根据省核定的能繁母猪补贴数量,落实好地方承担的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