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10/22 11:20: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为进一步调动养殖场(户)饲养能繁母猪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发挥能繁母猪预警体系的作用,按照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浙江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10月16日县农业局、财政局出台《关于组织2012年全县能繁母猪饲养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松农发〔2012〕102号)详细部署能繁母猪信息核查工作,以确保补贴政策的如期实施。
此次调查工作是在秋防期间能繁母猪信息更新的基础上开展的,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对养殖场(户)的能繁母猪的实际存栏数量进行逐场逐户核查,并采取四举措以确保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能繁母猪数量的准确性。一是统计核实时必须做到“四见”:一是见猪;二是见人;三是见标;四是见档。二是统计人员和养殖场(户)要对统计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及时汇总乡镇能繁母猪统计表和规模情况汇总表。三是要及时在各行政村张榜公布养殖场(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及时更正。四是县农业局、财政局将对乡镇、街道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确认,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