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10/24 11:45: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根据认办实函[2012]3号第89号、农业部农办质 [2012]56文件安排,国家计量认证农业评审组4人于2012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对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进行了农业部机构考核、审查认可、实验室资质认定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简称“2+2”)现场评审。评审组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要求进行了全要素审查。
评审组听取了中心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实验室,检查了在用仪器及其状态标识,抽查了16份人员技术档案、19台仪器设备档案和69份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查阅了各类资质证明、管理体系文件及其运行记录,对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
评审组认为:
1、中心法律地位明确。具有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部门职责明确。依据评审准则要求建立了质量体系,质量体系文件完整,运行基本有效。有保证检验工作第三方公正性的措施。
2、仪器设备的配备、测量范围、准确度及其管理能满足检验工作要求。建立了仪器设备档案并进行了标识管理。
3、与检验工作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齐全并现行有效。原始记录、检验报告格式统一,信息量满足要求,填写规范。
4、人员构成能满足检验工作要求,检验人员持证上岗。
5、设施与环境及其监控能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
6、现场进行了15个样品,61个参数的实际操作考核,14人参加检测,检测人员操作规范,检测结果准确。
7、有10人参加了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闭卷考试,对4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结果满足评审准则相关要求。
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现场评定出6个基本符合项,7个不适用项,其余为符合项。评审组认为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具备了对4类84个产品,76个参数共160个项目检验的能力。现场评审结论为基本符合。评审组要求该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对评审组提出的缺陷项完成整改,经评审组长确认后,报国家认监委和农业部审批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