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11/7 9:24:00 来源:湖南茶陵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阅读数:
【导语·中国畜禽网】湖南茶陵县畜牧部门从今年6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强化产地和屠宰检疫监管,建立和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严厉打击贩卖“病死猪”非法行为,扎实开展“病死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茶陵县畜牧部门从今年6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病死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病死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
1、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病死猪”专项打击整治活动,是全县“打四黑除四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茶陵县畜牧部门通过电视媒体滚动播放、发放宣传资料、集镇设摊讲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消费常识,提高了消费者对病死猪及其产品的识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引导了群众参与肉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营造了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2、强化产地和屠宰检疫监管。全县各乡镇动物防疫站严格依法依规检疫,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记录,规范出证行为,一旦发现染疫或病死猪,立即督促屠宰场或养殖户进行无害化处理。今年全县各乡镇动物防疫站在检疫过程中发现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猪5头。
3、建立和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牧部门技术人员下到各规模养殖场,要求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每场必须建立1-2个无害化处理池(即化尸池),不建立无害化处理池的,不能享受各种惠农政策项目补贴。目前,全县中大型规模养殖场都建立了无害化处理池。而小型规模养殖场及散养户,以村为单位,财政出资兴建1-2个无害化处理池。这样,整个全县以前乱丢死猪的现象得到了彻底改变。
4、严厉打击贩卖“病死猪”非法行为。畜牧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的非法行为,今年全县共查处经营病死猪肉案件5起,销毁并无害化处理肉品40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