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11/20 10:48: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为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效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日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河北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将猪粮比价作为分析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的基本指标,同时参考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情况,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
预案将猪粮比价6∶1和8.5∶1作为预警点,低于6∶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下跌调控区域,高于8.5∶1进入防止价格过快上涨调控区域。
为防止价格过快上涨和过度下跌,预案制定了三级响应机制,根据不同的上涨和下跌幅度启动三级、二级、一级响应,分别采取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投放猪肉储备或增加冻肉储备、财政贴息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等措施,缓解生猪市场价格波动带给百姓和养殖户的影响。
据了解,猪粮比价即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猪粮比价=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其中,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是指省物价局监测统计的全省平均生猪出场价格和全省主要批发市场二等玉米平均批发价格。根据生猪生产成本构成历史资料测算,目前我省生猪生产达到盈亏平衡点的猪粮比价约为6∶1;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是指省农业厅动态监测点的母猪存栏量月同比变化率,根据历史资料测算,月同比变化率在-5%至5%之间属正常水平,超出上述范围则表明生猪生产出现异常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