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11/26 11:18: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为加强畜禽流通领域的监管,强化动物检疫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限度降低疫病风险,促进养殖业发展,今年以来,西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畜禽贩运户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一是实行贩运户登记备案制。按照《甘肃省动物经营运输防疫管理办法》,对区内动物贩运户(经纪人)进行摸底审查,登记备案,对不具备条件的贩运户责令限期整改。二是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印发了告广大畜禽贩运户的一封信及贩运户责任告知书,要求贩运户做到贩运、购进的生猪证标齐全,不销售、不转运、不宰杀病死猪,并经常对待售圈舍和使用车辆等工具消毒;不贩运、不销售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动物。三是规范贩运户经营性行为。要求贩运户收购前必须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经动物检疫人员临场、临栏检疫合格,依法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收购装车,严禁擅自收购未佩带耳标和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同时要求贩运户必须建立购销台账,对收购的畜禽要详细记载具体来源、养殖户姓名、(猪、牛、羊)耳标编码、检疫情况、销售去向等内容,以便追根溯源。四是强化对贩运户的政策法规教育。我们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畜禽交易市场、养殖集中区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集中组织了两次贩运户法律法规及疫病防控知识培训,增强其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守法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