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畜牧家禽网 [ 请登录 ] [ 免费注册 ]
首页 | 郑重申明 | VIP服务 | 加入收藏 | 网址导航 | 农业网

畜牧家禽网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浙江金华浦江县出台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浙江金华浦江县出台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11/30 9:26: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日前,浦江县农业局、浦江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对生猪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

  明确猪场认定程序。各乡镇(街道)根据每年度秋防统计的存栏数为标准,在每年10月底前进行一次规模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格认定,并报县农业局、财政局核定,核定对象作为纳入次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补助场,并向社会公布。

  明确补助标准。对规模猪场养殖环节10千克以上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按每头8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明确监管队伍。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要求每场落实一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人,对规模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核查监管,并向社会公布。

  明确病死猪核查监管程序。通知规定,规模猪场生猪死亡后,由规模场报告乡镇(街道)核查监管责任人,乡镇(街道)监管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到场实施核查,核对养殖档案,耳标信息,准确无误的,签字确认,由规模猪场进行拍照存档,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填写规模猪场无害化日处理单,规模猪场和乡镇(街道)各存一份。

畜牧家禽网编辑:agronetshenqi

首页 打印 字体 [ ]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所有文字、数据、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所有,任何企业、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凡经本网协议授权,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因互联网信息的冗杂性及更新的迅猛性,本网无法及时联系到所转载稿件的作者,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作者见稿后两周内及时来电或来函与“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联系。
本站所用的字体,如果侵犯到您的版权,请告知我们 service@agronet.com.cn,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