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11/30 11:00: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为加强养殖环节投入品监管,规范养殖行为,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巴中市畜牧食品局四措施切实加强养殖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全市根据《四川省畜牧食品局转发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川畜食函〔2012〕12号)文件要求,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存栏肉牛10头以上、存栏肉羊20头以上的适度规模养殖场(区、户)全部实行了备案登记管理。
二是建立并完善养殖档案。督促规模养殖场(区、户)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是否购买使用“瘦肉精”监测试剂卡进行自检,检疫、免疫、消毒情况,活畜出栏的时间、数量和收购人信息,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
三是推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各县(区)畜牧食品局与畜禽规模养殖场(区、户)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承诺严格养殖投入品采购、不在养殖环节使用添加违禁物品,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在各规模养殖场(区、户)张贴了《巴中市畜牧食品局关于严禁生产、使用和销售“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公告》。
四是加大巡查执法检查力度。实行官方驻场兽医制定,定期不定期开展投入品安全巡查,做好对畜禽养殖场(区、户)滥用无证、无号、无标签的“三无”饲料兽药产品及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聚氰胺等违禁品的监管。对人药兽用、使用违禁品、不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等的,立案调查处理;涉嫌触犯刑律的,立即移送司法机关;对严重违法的养殖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坚决取消有关政策和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