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12/6 10:25: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11月30日,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召集7家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法人代表和1个行政村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池监管责任人会议。
检疫监督科科长钱国旺同志结合浙农专发[2012]53号文件精神,对我县生猪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做了详细布置。一是规范无害化处理模式。按照《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两种处理模式,即集中处理模式和养殖场自行处理模式。二是明确经费补助政策要求。对全县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的病死猪(不含流产的死胎)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其中以乡镇为单元集中处理的,补助范围扩大到年出栏50头以下的所有养猪户。三是严格病死猪数量核查和无害化处理监管。规模猪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所在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病死猪数据核实以及无害化处理负总责。四是规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
县农业局副局长、县畜牧兽医局局长石树仁强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必须抓好落实,重视数据核查工作。另对冬季养殖场动物防疫工作也做了相应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