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12/19 10:29: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为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确保上市猪肉的质量安全。沈阳市动物检疫所屠宰检疫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生猪屠宰检疫监管工作,要求驻场官方兽医要做到监管责任到位,监管措施到位和执法力度到位。
一是实行驻场官方兽医负责制,对进入屠宰场的生猪进行24小时检疫监管,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到人。
二是加强待宰圈巡查制度,对进入待宰圈的生猪逐头逐批次进行巡查,检疫合格的生猪出具准宰通知书,对疑似染疫的动物进行隔离观察。
三是严格执行“瘦肉精”检验制度,要求屠宰企业对宰前入场生猪进行入场自检,屠宰车间严格实行屠宰同步检疫,强化宰后“瘦肉精”抽检,对宰后生猪按比例抽取尿液进行监督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统一存档、备查。
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把无害化处理关。加大监管力度,无害化处理过程由驻场官方兽医现场监督,监督做好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和消毒工作,确保生猪无害化处理结果到位。
五是严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管理。严格执行专人管理,转账登记、转库存放、统一领发、统一回收、统一销毁。
六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打击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