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12/20 9:25: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12月10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绍兴市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12〕163号)。
《办法》规定,各地应当建立政府监管、财政扶持、企业运作、保险联动相结合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加快建设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集中处理设施,构建以工业化处理中心为主、无害化处理池为辅的处理格局;对各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及农业、商务、药监、水利、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公安等部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职责进行了逐一明确;要求动物饲养场、屠宰加工企业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善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度,落实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责任主体;要求农村散养户和城镇居民将其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或者向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报告。
《办法》同时要求各地整合政策性农业保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畜牧业产业财政扶持等政策,合力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