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12/28 10:48:00 来源: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山东沂南县加强兽药饲料的监管,加强养殖场区的监管,加强外调动物及畜产品的监管,加强动物检疫监管,加强外调动物及畜产品的监管,扎实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兽药饲料的监管。对兽药饲料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全面推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在执法检查中,重点查处“三无”兽药和饲料。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200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185个、规模化养殖场479家、奶站6家,畜产品质量全部达标。
二是加强养殖场区的监管。监管兽医每周至少对养殖小区(场)检查一次,统一印制了生产、免疫、消毒、诊疗、用药用料、无害化处理、兽医监管、防疫监测等监管档案2万余份,宣传和教育饲养者严禁使用“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完善动物防疫制度,建立健全养殖档案,逐步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
三是加强动物检疫监管。强化产地检疫、规范屠宰检疫,严格市场和流通环节的检疫监督。在全县设立了85个动物检疫申报点,统一制作、统一订购、统一发放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标志等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1万份,实行专人、专账、专库和信息化管理。自去年5月1日起,全部实行电子检疫出证。今年以来,在抽查的200余家规模养殖厂、屠宰加工厂、饲料生产厂、兽药GSP生产经营单位中,未发现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四是加强外调动物及畜产品的监管。对出县境的猪、牛、羊严格按照5%的比例抽检检测,合格后准许出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食品站每天对屠宰的生猪从膀胱中取样检测,采购“瘦肉精”检测卡37500份,利用“瘦肉精”检测卡等快速检测手段,共抽样检测牲畜尿样34250份,全部呈阴性,监测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