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3/2/28 9:32:00 来源:齐鲁晚报 阅读数:
2月26日,荣成公布了《关于继续深化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在3年内,荣成将对未参与治理的345家规模养殖场及规模以下养殖场户进行综合治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
2011—2012年,荣成市环保局与市畜牧局对213家畜禽养殖场户进行了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目前,荣成仍有规模以上养殖场310家,污染较严重、市民反映强烈的规模以下养殖场户35家,共计345家未完成治理。此次《实施意见》要求,345家养殖场要在3年内全部完成治理,每年治理115家,治理任务必须在当年6月30日前全部完工。对于位于居民区内的散养户,确保2年内全部迁入养殖小区、养殖园进行集中饲养和管理。
据介绍,对验收合格的养殖场,环保部门将给予发放《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验收合格证》。对拒绝整治或验收不达标的养殖场,由环保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关停。对整治后仍不达标的,限期进行整改;对通过达标验收后仍造成环境污染的,收回《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验收合格证》和财政奖励资金,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未取得《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验收合格证》的养殖场,畜牧兽医部门不予备案,不予发放或更换《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享受国家、省、市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