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3/7/27 7:19:00 来源:重庆日报 阅读数:
一是认真开展畜禽养殖环评和备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环保部、市环保局和市农委关于畜禽养殖环评和备案管理的要求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批养殖场96家,备案管理16家。
二是认真编制辖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禁养区内的养殖行为逐步退出,限养区的养殖场做到粪污综合利用,适养区的养殖场必须要做到“种养结合,以地定量”。
三是扎实做好畜禽养殖总量减排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废水沼气化处理、有机肥生产、沼气利用、沼液贮存与管网生态还田”6个方面的要求,完善纳入市总量减排的养殖场的污染治理设施。
四是严格把好新建养殖场选址关。今年已否定了3家羊场(1家拟建在次级河流旁,2家拟建在饮用水源上游),2家牛场(风景名胜区内),1家猪场(还田条件不充分)等。
五是尝试收取环境保证金。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养殖场收取环境保证金,日常环境检查时,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后就扣除一定保证金,目前已在3个镇开展试点。
六是加大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建立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管理台账,弄清养殖场具体地址,负责人是谁,存栏量,生产用水来源,养殖场现有的治理设施,粪污设施运行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