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3/11/14 16:23:00 来源:如东县畜牧科 阅读数:
根据《江苏省畜禽养殖备案实施办法》规定:肉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20000只以上,蛋禽存栏2000只以上,奶牛存栏2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向所在地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畜禽养殖代码。
近年来,通过如东县农委畜牧兽医人员的发动宣传,畜禽规模养殖场场主有了给自己的企业获得合法身份的意识。达到规模标准的养殖场主,在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在场址的选择、基础设施的建设规范、设施配套及无害化处理到位,并能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场,主动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通过县农委严格审核,今年共备案畜禽养殖场(小区)52家,其中19家生猪规模养殖场,13家山羊规模养殖场,8家蛋禽规模养殖场,11家肉禽规模养殖场,1家肉牛规模养殖场。
自2010年以来,共备案畜禽养殖场(小区)204家,为如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