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4/3/14 13:23: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3月7日,沂南县委、县政府召开畜禽养殖及加工污染整治动员大会,全面展开畜禽养殖及加工污染整治工作。会上传达了《沂南县畜禽养殖及加工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县畜牧局、县环保局和辛集、双堠两镇作了表态发言,县政府县长姜宁对全县畜禽养殖及加工污染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县委书记刘淑秀主持会议并讲话。
刘淑秀强调,要按照治理养殖污染和保护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做好畜禽养殖及加工污染整治工作。一要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治理养殖污染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产业升级的需要,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和方法步骤。畜禽养殖及加工污染整治国家有法律,群众有期盼,要紧紧把握今年迎淮检查的有利时机,去劣存优,促进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二要统一思想,上下齐心。沂南县畜禽养殖量大,加工企业多,养殖及加工污染整治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倒排工期,打好攻坚战,确保6月份全面完成整治任务。三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集中整治工作完成后,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及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坚决防止反弹,保证整治成果。
姜宁在讲话中指出,做好畜禽养殖及加工污染整治工作重点从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实行养殖分区制度。将全县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进行分区整治。禁养区内禁止一切形式的畜禽养殖项目。限养区、适养区必须限期改造并达到环保要求,不改造的一律关停或拆除。从现在起限养区内一律不再审批新的养殖场;适养区内,在拆除、转产、养殖减量的情况下,才可以审批新建相应规模的养殖场,保持原有总量不增。二是实行准养制度。对全县畜禽养殖从源头上进行严格控制,实行准养制度。对现有养殖场(棚、舍),经验收合格的发放准养证明,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对违规超标排污的,一律从严处罚。对整改验收不达标、逾期未取得准养证明的养殖场棚,一律不准养殖。三是引导养殖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养殖场棚进行转型升级,逐步淘汰小规模及零星散户养殖,由分散型向集约型、标准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引导支持养殖由食粮型向兔、牛、羊等食草型转变,不断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四是落实污染排放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畜禽养殖场、加工企业必须承担法定的治污责任,增加治污投入,采取必要措施,实现达标排放。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职责要求,依法从严管理,对治污不力、排放不达标的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停业、淘汰。五是实行总量控制、生态补偿制度。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制度,本着养殖总量只减不增的原则,限养区内严禁新上任何形式的养殖,适养区内实行等量替换,只有在拆除一定数量的散养场棚后,才能新上等量的标准化养殖场棚。实行生态补偿制度,对按期完不成整治任务的镇、街、开发区,按照市、县迎淮检查要求,缴纳生态补偿金,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和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