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4/4/8 9:33:00 来源:南方日报 阅读数:
从番禺区获悉,该区为规范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近期正式出台了辖区内畜禽养殖禁养、限养、适养区域划定方案,并划定禽畜禁养、限养、适养区域。
按照规划,番禺辖区内共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不同类型的区域划定按照五大原则,包括规范畜牧业发展,防控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依法保护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保障城市、城镇人口密集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预防重点流域沿岸一定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公路、铁路、高速公路等两侧一定范围内景观资源。
划定的“畜禽养殖限养区”包括金山大道、105国道至钟林收费站以北区域;钟村街和石壁街行政区域内105国道至钟林收费站以南区域;东环街、沙头街和大龙街行政区域内。
按照新规的管理要求,在禁养区范围内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户,以及限养区内禁止养殖的生猪、牛(肉牛、奶牛)养殖场户,需限期搬迁、关闭或取缔。
四类禽畜禁养区
1.市桥街、桥南街、小谷围街行政区域内。
2.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核心区和缓冲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文物和历史遗迹保护区。
3.城镇居民生活区、学校、医院、商业区、工业区及其周边纵深500米范围内。
4.主要交通道路(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等,这些范围的禁养区内,禁止任何畜禽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