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4/5/8 13:45: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物疫病免疫血清样品采集送检工作,现将相关做法如下:
一、送检血清:送检的血清样品要求无溶血无腐败,每份不少于1毫升。血样采集时,全血在20OC下静置1小时,待凝固后析出血清;8000转离心4分钟或3000转离心20分钟,取上清液至于血清杯内,并在杯壁上做好标记。同一种动物的血清样品独立包装,并在包装袋上写明动物种类、采样地点和数量,送检血清数量按照抽样任务分配要求进行。血清样品最好低温保存,尽快送检,不能及时送检的,应放在-20OC低温冷冻,忌反复冻融。
二、血清标号:每个样品编号由3位大写英文字母和4位阿拉伯数字共7位符号组成,字母和数字间不加任何符号。
三、样品登记:在血清样品采集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样品编号、免疫疫苗种类、采集时间、来源等进行登记,并填写动物疫病采样登记表,要求内容填写真实、完整,采样时间要填写明确,采样人要签名。采样登记表要随血清样品一起送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检验。
四、试验点送样:对参与“321”实验注射的猪只要认真填写生猪强制免疫“321”免疫技术实验记录表,每头猪填写实验记录表一份,随血清一同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