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4/7/25 10:50:00 来源:农业部 阅读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对工作,及时发现、剔除家禽H7N9流感病毒,切实保障养禽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要求,农业部制定了《全国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于2014年7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农业部兽医局。
农业部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