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4/9/28 10:08:00 来源:师宗县畜牧兽医局 阅读数:
为进一步加强对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加工场所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管,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相关规定,曲靖市师宗县畜牧兽医局从8月1日开始,认真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工作。
本次年审范围是从2013年以来所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管理相对人。管理相对人先将上年度动物防疫条件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等材料上报审查。所报材料包括《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正、副本、年审申请表和2013年年度报告。收到申请后,县畜牧兽医局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查验,现场查验合格的,在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正本上加盖年度审验合格章;查验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依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加盖年度审验合格章,不合格的依法给予取缔。
目前,已现场查验管理相对人20户,查验合格14户,限期整改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