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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再扶持10家休闲农业示范点

畜牧家禽网  来源:泉州晚报 阅读数:

  近年来我市着力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增长方式,扎实推进休闲农业建设,通过一批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建立,帮助农村部分劳动力找到出路,增加农民收益,促进农业综合效益的提高。日前,记者从市农业区划办获悉,2015年,我市将继续开展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评选,认定我市第四批10家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年均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

  “通过开展示范点评选活动,确认第四批10家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在评选活动中,加快培育一批发展产业化、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服务标准化的休闲农业示范点,引领全市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农业区划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本次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要求休闲农业企业或乡村休闲经营单位示范带动作用强、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健全、从业人员素质较高、发展成长性好。

  在每一项要求下又设置具体标准,如示范带动作用方面,要求项目能围绕当地农业生产、农民劳动生活、农村乡土文化开发休闲产品,周边农民能够广泛参与和直接受益。经营管理规范方面,明确规定,必须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

  而在成长性方面要求主导产业特色突出,坚持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所产农产品(000061,股吧)达到无公害、绿色或有机农产品标准。近三年示范点总资产、销售收入和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均20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2万人次以上。

  该负责人表示,详细评选方案及具体评分标准可到泉州农业信息网查询。

  每个县市区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

  “本行政区域内休闲农(林)场、休闲农庄(山庄)、休闲渔村、农家乐休闲村、休闲农业度假村、休闲农业园区、美丽乡村等休闲农业企业或乡村休闲经营单位都可以参加申报。”市农业区划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醒,2012年、2013年、2014年评选的30家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不在申报范围。

  拟申报的休闲农业企业通过对照示范点评选条件,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自愿向县级农业区划部门(休闲农业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表》,附本单位综合情况、相关证照及规划文本等材料,并装订成册。并由各县(市、区)集中于2015年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泉州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市农业局休闲农业办公室)。但根据文件规定, “每个县(市、区)上报候选示范点一般不得超过3个。”

  据了解,市农业区划办将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各地上报的示范点进行实地考察、评审,获评的泉州市2015年度10家休闲农业示范点,将由市政府发文确认并颁发“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牌匾,下达示范点扶持资金。

  成为农民就业增收新途径

  “经由示范引领,全市休闲农业在近年来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泉州市休闲农业坚持打造品牌,全市拥有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家、省级休闲农业示范乡镇8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20家、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30家;获得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五星级1家、四星级2家、三星级4家,以及福建省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四星级6家、三星级5家。

  “从2009年开始,泉州市每年安排支农资金100万元,用于扶持鼓励10家休闲农业示范企业,帮助其做强做大。”近几年来,泉州市特色休闲农业发展成效明显,截至去年,全市形成各类休闲农业点137个,其中,较大规模休闲农业点70多个。

  “现在泉州市休闲农业点可提供风味餐饮、果蔬采摘、生态体验、农事体验、亲子活动、体育休闲、民俗技艺体验、观光休闲、农庄民宿、农产品销售、教育解说、教学体验等多种活动。”该负责人介绍,泉州休闲农业品牌示范成效明显,休闲农业已逐步成为农民就地就业和增加收入的新途径和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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