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来源:人民网-科技频道 阅读数:
记者从科技部获悉,近日,由科技部农村中心编制的《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技术规范》国家标准通过了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审查。该标准在获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复后,将作为推荐性标准予以公开发布,成为我国针对农业科技成果实施专项评价的首个国家标准。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评价缺乏一套科学规范的指标体系和操作规程,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卡脖子”问题。
据了解,为规范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2014年7月,科技部农村中心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编制《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并获得立项批准。任务启动后,农村中心成立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南京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科院等13家单位组成的标准研究起草工作组,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形成了7万字的研究报告。标准编制过程中,起草组公开征询了上百名专家和业内人士的意见,并通过实践案例进行了反复验证和修正,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技术规范》。
由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质检出版社、国家科技成果网等单位9名专家组成的审查委员会认为,该标准建立了一套科学实用的分类评价体系,对评价流程做了规范说明。标准编写符合GB/T1.1-2009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标准的推出可有效规范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活动,为第三方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提供技术支撑,对于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交易与转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①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所有文字、数据、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所有,任何企业、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凡经本网协议授权,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因互联网信息的冗杂性及更新的迅猛性,本网无法及时联系到所转载稿件的作者,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作者见稿后两周内及时来电或来函与“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