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来源:农业部办公厅 阅读数:
农业部近日发布公告称,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部拟对24-滴丁酯等8种农药采取以下措施:
一、不再受理、批准含24-滴丁酯产品的田间试验和登记申请;不再受理、批准含24-滴丁酯产品的境内使用续展登记申请。24-滴丁酯原药生产企业的24-滴丁酯产品,可在续展登记时申请变更为仅供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二、不再受理、批准含三氯杀螨醇产品田间试验、登记申请;不再批准含三氯杀螨醇产品的续展登记;鉴于三氯杀螨醇原药已于2014年5月停止生产,登记有效期内的制剂产品登记有效期统一变更为2016年6月30日止;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含三氯杀螨醇产品在我国销售、使用。
三、将百草枯毒性变更为“剧毒”,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田间试验、登记申请,除母药生产企业的百草枯产品出口境外使用登记外,不再受理、批准续展登记申请。
四、撤销含氟苯虫酰胺产品在水稻上的农药登记;自2018年7月1日起,禁止含氟苯虫酰胺产品在水稻上使用。
五、撤销含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产品在甘蔗上的农药登记;自2018年7月1日起,禁止含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产品在甘蔗上使用。
六、磷化铝产品应当采用内外双层包装,外包装应具有良好密闭性,防水防潮防气体外泄。内包装应具有通透性,方便使用者直接熏蒸使用,防止皮肤接触磷化铝药剂。内、外包装均应标注农药高毒标识及“禁止在有人畜的室内使用”等注意事项。自2018年7月1日起,禁止销售、使用其他包装的磷化铝产品。
①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所有文字、数据、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所有,任何企业、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凡经本网协议授权,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因互联网信息的冗杂性及更新的迅猛性,本网无法及时联系到所转载稿件的作者,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作者见稿后两周内及时来电或来函与“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