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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6年农药专项整治见成效

畜牧家禽网  来源:永仁县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阅读数:

  根据《楚雄州农业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16年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永仁县2016年农药专项整治方案》,我局早部署、找安排、早行动,把农药专项整治纳入了重要议式日程,主要工作经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农药专项整治由农业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参与,农业局分管副局长王海琴任组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公安局稽查大队、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为成员,成立县农药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具体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发布专项整治信息。

  二是加强农药经营人员培训,规范农药经营秩序。为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管理,提高农药经营者的法制意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2016年2月16日农业局举办了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会,来自全县104名农资经营人员参加了培训。在培训会上:永仁县农业局副局长王海琴对农资经营培训作动员讲话,并加大禁限用农药整治力度,探索建立农药可追溯体系,严防禁限用农药违规使用提出了具体措施;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和艳对依法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强化市场监督抽查作了安排;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罗应平对农药经营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注意事项,存在问题等做了重点讲解;并对如何提高农药科学使用水平,切实防控农药使用安全风险安排作了强调;最后永仁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与各农资经营负责人签订经营服务承诺书104份。

  三是加强农业法规宣传,坚持为“三农”服务。加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宣传违禁高毒农药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16年3月15至18日,利用“12315”、“12316”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县广场和宜就镇、永兴乡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甲铵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铵和克百威、氧化乐果、毒死蜱、水胺硫磷、氟虫腈等禁用限用农药传单。在现场向农民宣讲和发放识别假劣农药及禁用限用农药的相关法律法规材料12000余份。

  四是完善农药经营备案制,规范农药经营行为。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完善农药检查对象名录库的通知》精神,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农药专项检查的同时,完善农药检查对象名录库44户,建立健全档案44户,建立农药产品销售台帐44本,凭证44本。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掌握农药经营动态,为农药质量实行可追溯管理奠定基础。

  五是认真开展农药质量抽样检测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今年1至6月,在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的支持下,对我县重点农药批发零售企业(商店),抽取农药样品9个进行质量检测,为下步严厉打击假劣农药产品依法提供证据。

  六是加强农药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劣农药产品。2016年1至6月,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以城区和重点乡镇的农药经营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店),种植企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全面加强农药监管,严厉查处使用禁用农药或其他违禁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以甲铵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铵和克百威、氧化乐果、毒死蜱、水胺硫磷、氟虫腈等禁用限用农药和非法经营企业的非法产品,并检查是否建立农药商品进销台帐、是否出具售种凭证等,在检查中认真做好市场检查记录。半年共出动执法车辆15车(次),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店173个(次),立案查处案件14件,结案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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