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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管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核发。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要求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经营人员必须取得培训机构合格证,同时具备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设施设备,通风、消防的经营和仓储条件,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等。
为了严格执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范有序的推进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确保农药经营单位2018年8月1日前依法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近日,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召开了“全市农药经营许可办证培训会”。培训之后,由榆阳区农业局高之雁局长为榆林市榆阳区补浪河乡相关企业颁发了榆林市第一份农药经营许可证。
在榆林市榆阳区相关企业现场核查过程中,陕西省农药管理检定所刘伟科长,榆林市农业局思治权副局长、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高学平支队长、各县(区、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长及办证业务人员,对榆林市榆阳区创建高标准的农资经营示范店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榆林市榆阳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受理、审核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榆林市榆阳区农药经营许可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且在具体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中,能依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申请资料和规定条件的审核、规范办理流程,为榆林市各(区、市)全面开展农药经营许可工作提供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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