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来源:新疆都市报 阅读数:
从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由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药典委员会合作推出的《数字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药材标准》正式公开发行。该标准是我国第一部数字化地方药材标准,这项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新疆维吾尔药材标准进入数字化时代。并为维吾尔药材的检验、科研机构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标准检索形式和一站式信息化服务方案。
该标准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药典委员会共同组织与指导下,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支持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技术人员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药材标准》2010年版(第一册)的委员和编委的辛勤付出下,由科迈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开发,新疆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
据了解,该标准收录了31种维吾尔药材,4种哈萨克药材的标准信息,包括药材的性状、鉴别、检查及含量测定等数字化内容,整个平台融入了“大数据”和“互联网+”的概念,可以直接查阅和便捷检索。该数字化药材标准的发行在提升维吾尔药材标准展现形式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增强地方药品标准的数字化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监管、检验和药品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众多地方药品标准向数字化发展迈出的坚实第一步。
据介绍,新疆的民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维吾尔医药、蒙医药和哈萨克医药等。尤其是维吾尔医药,在治疗一些疑难杂症方面具有显着的疗效,深受新疆各民族特别是维吾尔族群众的喜爱。
据介绍,该标准是首部数字化地方药材标准。目前国内的地方药品标准均为纸质版,存在体积大不易携带、内容查询不便捷、勘误和版本更新缓慢、数据共享和数据交换较困难等问题。本标准的发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述问题,开启了地方药品标准数字化的新篇章,充分展现我区在地方标准信息化建设领域所取得的成果。据了解,该标准免费向社会提供。
①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所有文字、数据、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所有,任何企业、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凡经本网协议授权,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因互联网信息的冗杂性及更新的迅猛性,本网无法及时联系到所转载稿件的作者,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作者见稿后两周内及时来电或来函与“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