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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温州苍南县农业局就今年第一批次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进行了数量核查工作。
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是指在浙江省温州苍南县行政区域内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包括用塑料、纸板、玻璃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器具。
按照“农业水环境治理”和“绿色农业强省”总体要求,2018年,浙江省温州苍南县对行政区域内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全面开展回收处置。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以“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主体回收、乡镇属地管理、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机构处置”为主要模式,着力助推农产品质量安全改善和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力求达到农药(兽药)使用主体环保意识明显增强,乱扔乱弃现象基本杜绝,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回收率80%以上、处置率100%的目标。
实施以来,各地各单位积极主动。各农药(兽药)经营单位积极开展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按包装瓶和包装袋分类打包并妥善保管,同时做好一切应记录的台帐。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各自辖区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宣传指导、回收归集、督促检查等具体实施工作;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流向监督,防止农药废弃包装物流入其它废品收购市场;督促本辖区内各农资经营店及时回收归集、安全储存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县环保局与县财政局也积极配合做好相应的工作。
目前,第一批废弃包装物已经到达归集运输单位,并经浙江省温州苍南县农业局现场验收确认数量,即将进入下一步的无害化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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