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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在广汉市行政审批局农业窗口,广汉市城南农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者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刚核定颁发的0001号《农药经营许可证》。这是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后,广汉市颁发的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随着首张许可证的发出,正式拉开了该市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核颁证的序幕。
据悉,新修订的《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条例》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经营者必须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农药经营活动;除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外的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新《条例》进一步理顺了农药管理体制的同时,对农药经营人员素质、专业水平、经营条件、管理制度等均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8年以来,广汉市农业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及配套规章制度,推进农药经营规范化管理工作。
广汉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8月1日起,广汉现有的200余户农药经营户,在领取农药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农药经营;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仍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广汉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将依法对其予以查处,以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市场秩序,保障全市农产品质量源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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