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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企业取得一类新药证书的,亳州市将予以每个品种20万元的奖励。近日,亳州市出台中药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以引导和鼓励中药企业加快中药科研,加快药业产业化步伐,促进亳州市药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奖励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的分配范围。对通过GAP认证的每个品种奖励2万元,通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优质农业规范或国家标准的每个品种奖励元。取得一类新药证书的奖励每个品种20万元,取得二类新药证书的每个品种奖励10万元,取得三类新药证书的每个品种奖励5万元。对企业转化升级改造,新上制药、保健品、中药提取车间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牵动性、前瞻性、成长性强的药业项目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扶持。
另外,申报中药材地理标志产品成功的 ,每个品种奖励元,如果属于公益性项目,则每个品种奖励3万元。对通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乡镇,奖励乡镇政府元,通过GAP认证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乡镇将获得元的奖励。
亳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药材生产企业、药业加工企业、药业制造企业、药业经营企业、科研院所等均可申请使用该专项资金。奖励资金从年度药业发展资金中解决,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由财政部门按项目直接支付到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将由市药业发展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审核、考察,对重大项目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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