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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将精简生物农药登记程序

畜牧家禽网  来源:南方农村报 阅读数:

  近两年,有关生物农药发展的利好消息不断。3月30-31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的“生物农药发展与应用经验交流会”上,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药政处处长季颖透露,为鼓励生物农药产业发展,减免登记资料以及缩短登记时间,《生物农药登记资料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可能在年底先于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出台。

  高毒农药禁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提高,为生物农药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处黄绍哲介绍,目前全国使用生物农药的作物面积约4亿亩次,而且今年在北京、上海和山东等八省(市)启动了低毒生物农药实行补贴示范推广项目,“这是生物农药发展的一件大事”。但是生物农药在登记产品中占有比例较小。季颖总结,截至2010年底,包括抗生素(如阿维菌素、井冈霉素),登记生物农药有效成分73个,产品约2500个,占整个登记有效成分(650个)的11.2%,占已登记产品总数(2.7万个)的9.3%;若不包括抗生素,生物农药登记产品占登记产品总数不到3%。

  为鼓励生物农药产业符合形势要求,我国将参照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将生物农药和化学农药分类对待的经验,一定程度减免生物农药登记材料、手续和缩短登记年限。黄绍哲表示,国外的做法归纳起来主要包括,缩短评审时间、加快审批进度(如美国);接受公布的数据(如权威官方网站的数据),减免相关试验,减少登记成本;减免一定的登记资料,如制定豁免名单;成立专门的项目资助生物农药的登记(如荷兰)。

  “农业部正在积极征求有关《补充规定》各方意见,有可能在年底出台。”季颖透露,拟先于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以农业部部长令形式发布。但她也表示,《补充规定》出台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是生物农药自身的弱势问题,如药效缓慢;二是安全性问题,多数低毒、低残留、对环境安全,但是少数在杂质(如植物源农药)、致病性(如微生物农药)及内分泌干扰(如生物化学农药、抗生素农药)等对人类存在风险。某些急性毒性较低,并不意味着不存在慢性毒性风险;三是产品研发和质量提高问题,生物农药登记门槛降低,登记成本降低,更多中小型企业参与生物农药登记和生产;四是监管问题,质量检测上仍存在诸多技术难题,标准缺失、手段落后、添加化学农药检测不够,质量监管的任务和压力将加大,“不过总体来说,生物农药发展利大于弊”。

  据了解,“生物农药发展与应用经验交流会”由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主办、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共有150多名参会代表。会议除了探讨生物农药行业热点话题、交流使用经验外,3月31日与会代表还前往海南省万宁市礼纪镇豇豆生产基地和琼海市博鳌镇国家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参观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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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规定》部分核心内容

  ○原(母)药登记

  对生产中确无生产原(母)药必要或生产原(母)药工艺难度较大的微生物农药和植物源农药,在提交产品生产工艺和其他必要说明材料以及减免申请的前提下,可以减免原(母)药。

  ○药效试验资料

  植物源农药一般是多种成分作用,不适于提纯后进行作用机理分析,且不易明确作用机理,可申请减免;为鼓励生物农药加快登记,规定可以提供1年多地药效试验报告,而不是2年多地;部分微生物农药和生物化学农药特异性强,为减少重复试验,可按照“防治对象”提供药效试验资料。

  ○产品化学资料

  由于生物农药成分复杂,修改为:“企业可申请减免全分析报告”。

  ○毒理学资料

  已经国家主观部门批准作为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等登记注册使用的植物源农药有效成分,可提供有关部门批准证明和试验文献资料,申请减免相关毒性资料。

  ○残留资料

  低毒或微毒的微生物农药、生物化学农药、植物源农药可以减免残留试验资料。

  ○环境影响资料

  信息素、激素、酶等生物化学农药可减免环境有益生物毒性资料。

畜牧家禽网编辑:agronetc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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