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 阅读数:
近日,《自治区维吾尔药材标准》及《自治区中药维吾尔药饮片炮制规范》正式颁布,从2011年8月1日起实施。
《药材标准》收载了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而在新疆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中使用及临床习用的药材35种,其中维吾尔药材31种,哈萨克药材4种。《炮制规范》共收载新疆常用中药、维吾尔药材饮片236种,其中维吾尔药材饮片有164种,占69%,其余为《中国药典》收载的新疆地区有商品供应的中药材。标准研究制定中突出了维吾尔医、哈萨克医的用药特色和宝贵的临床经验,较好地保持了新疆区域内临床常用中药材、维吾尔药材的炮制特色,体现了新疆民族药材标准和饮片炮制规范研究的最新成果。
维吾尔药材标准、中药维吾尔药饮片炮制规范研究制定项目是“十一五”时期自治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之一。该科研项目自2007年初启动,历史四年,科研小组成员和各方面的专家在广泛收集整理地区性习用民族药材的基础上,通过品种遴选、专家论证、实验研究、起草复核、专家审评审稿等程序,依据《中国药典》(2005年版)有关规定,按照科学合理、规范实用、质量可控的原则,制定了此《药材标准》和《炮制规范》,这是新疆民族药科研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标志着新疆常用中药维吾尔药材及中药维吾尔药饮片品种有了法定的质量标准,填补了常用中药维吾尔药饮片法定炮制规范的空白。
《药材标准》和《炮制规范》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新疆维吾尔药材及中药维吾尔药饮片的监督管理,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上控制药材及饮片质量,促进维吾尔医药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保障各族群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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