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来源:云南省农业信息中心 阅读数:
11月3日,省农业厅组织召开宣传贯彻《云南省渔业条例》座谈会,进一步落实宣传贯彻工作,确保《云南省渔业条例》全面实施。
省人大农工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协资环委、省委政研室、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监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昆明海关等相关部门及省农业厅办公室、法规处、科教处、省渔政总队、省渔科院等相关单位共40余人参加。会议还邀请了湖泊管理部门代表、州市渔政执法机构代表、渔民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
省农业厅副厅长孙海清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他指出,《云南省渔业条例》坚持科学发展,立足于促进我省渔业发展,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较强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一是明确了管理主体的职责,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强化了对养殖业的管理,规范了养殖行为;三是加强了对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他要求,要提高对贯彻实施《云南省渔业条例》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开展宣传和学习工作;要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政策措施,确保《云南省渔业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要以《云南省渔业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努力提高全省渔业依法管理的水平;要以《云南省渔业条例》为保障,努力开拓我省渔业发展新局面。
座谈会由省农业厅渔业处副处长鲍红主持。会上,与会代表争相发言。渔民代表对《云南省渔业条例》的出台和实施表示感谢,并认为《云南省渔业条例》实实在在保护了渔民的切身利益。省级相关部门纷纷表示,在《云南省渔业条例》今后的实施过程中,他们将尽力配合,增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渔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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