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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北京市土肥站获悉,针对目前北京市肥料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律依据不足的现状,市土肥站创新执法模式,针对肥料违法行为探索出12种查处方法,有效补充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查处肥料质量案件的法律依据不足,是新肥料管理法律出台前,解决本市肥料违法问题较为有效的办法。
据介绍,这12种方法主要包括,对申请肥料登记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查考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核通过;对无证生产销售、假冒伪造登记证、转让登记证等6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在全市大型肥料经销企业的显著位置张贴不合格肥料产品清单;将外埠不合格肥料产品移交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将不合格肥料产品清单报送农业部;对“农业基础建设及综合开发”、“测土配方施肥”等重点工程用肥实施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肥料供应企业。
截至目前,全市肥料执法机构已要求141家次的肥料销售企业退回所销售的不合格肥料产品。同时向肥料生产企业宣传贯彻新颁布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提高肥料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质量观念;通过聘请专家、研讨会等形式,帮助肥料生产企业技术改进和创新;督促肥料生产企业不断健全完善检测检验设备和条件,加强对生产原料和成品的检测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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