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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第1712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
该《名录》是对1992年农业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的修订和补充;该《名录》将国家禁止进境物和上述两个名录合并,增加了转基因生物材料和有机栽培介质,扩大了蔬菜禁入范围,并对动物产品进行了分类、细化,增加了动物源性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和动物源性肥料等;该《名录》具有全面、具体和可操作性强等特点,便于口岸一线人员掌握和执行。
哈尔滨邮局办事处及时组织开展了对新《名录》的学习和讨论,并及时通报邮政等部门,提醒有关单位和个人严禁私自携带和邮寄名录内物品进境,以防止动植物疫病及有害生物传入,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同时,也避免给单位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另,哈尔滨邮局办事处在执行新名录当天,共截获肉制品、水生动物产品等禁止入境物4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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