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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业局、国土局、环保局日前联合下发《东莞市生猪生产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今年底前东莞市将研究划定生猪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猪场不得位于石马河流域及纳入大市区规划发展以及列入“省中心镇”镇街,且远离水源地、敏感区和中心区。
《规划》提出,东莞全市2012年—2014年每年生猪出栏将达到15万头;年底前,东莞市将由市环保部门牵头,研究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并完成《东莞市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修订工作,由市政府重新颁布实施。
市国土部门表示,今后对非法养殖、未经批准养殖一律不得安排用地,从事非法养殖将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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