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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中国农药肥料网】近日,根据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2009版的分类标准,阿根廷更新了本国农药毒性分类标准,修订了取得国家农药产品登记的程序和要求。
根据引入的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 2009版的分类标准,阿根廷更新了本国农药毒性分类标准。阿根廷动物和植物健康监管局302/2012决议在决议350/1999的基础上对手册中第20章进行了改动,修订了取得国家农药产品登记的程序和要求。此次修订与美国环保署规定类似,对为取得农药登记应用而进行实验室研究的农化品当具有对皮肤和眼睛的刺激性时,设定了对皮肤敏感程度的一般标准。对为取得农药登记应用而进行实验室研究的农化品的进一步要求,阿根廷官方表示将考虑OECD的有关急性食入和皮肤毒性、吸入等级,对真皮和眼睛刺激性以及皮肤敏感性的指导建议。
目前,WHO采用的农药毒性分级标准为:经口或皮肤毒性LD50为超过每千克5000毫克,毒性级别为IV或绿色,属正常无毒害范围;每千克2,000-5,000毫克为毒性III级(蓝色),轻微毒性;每千克50-2,000毫克为毒性II级(黄色),中等毒性;其余被分为Ia or Ib或红色,为重度或极重危害毒性。
农药产品要获得绿色登记,要求使用更广的安全空间对动物进行毒理学研究。任何得到与现有产品不同毒性评级的产品,必须将标签注明详细的风险减缓措施,如:保护性服装或器械以及所有的常用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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