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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东营区辖区内森林植物的产地检疫工作,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和危害,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规定,东营区林业局积极开展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工作。
加强宣传。积极巡查走访,向生产、经营林木种子、苗木、其他繁殖材料、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关于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督促办理《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
严格程序。按照《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规定,将森林植物产地检疫措施步步落到实处,杜绝“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求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生产期间或调运之前向东营区林业局林保股申请产地检疫,并凭有效期内的《产地检疫合格证》申请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对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的一律不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按照产地检疫程序进行检疫合格后,方可办理《植物检疫证书》。
认真调查。从3月8日起,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林保检疫人员,对全区所有苗木繁育、花卉生产、涉木企业或个人进行现场产地检疫检查。检疫人员按照《植物检疫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检疫操作技术规程》的要求,严格检疫操作技术规程,分别苗木树种、品种和地块,抽查设立标准地,严格进行检疫调查,有效防止了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杜绝了只收费不检疫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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