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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中国饲料兽药网】9月25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委员会第925/2013号条例。该条例修订了欧盟委员会第669/2009号条例附件1,以实施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882/2004关于提高某些非动物源性饲料和食品进口官方控制水平的规则。更新已于10月1日生效。
9月25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委员会第925/2013号条例。该条例修订了欧盟委员会第669/2009号条例附件1,以实施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882/2004关于提高某些非动物源性饲料和食品进口官方控制水平的规则。更新已于10月1日生效。
欧盟委员会第669/2009号条例对附件1中所列非动物源性饲料和食品,建立了在入境时根据第882/2004号条例附件1,加强执行官方控制水平的法规。根据第669/2009号条例的第二章,考虑到在该章中提及的信息来源,在附件1中的清单必须有定期审查,至少一个季度一次。附件1是定期检查目标商品清单,是依据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告的食品事件的发生频率及相关性,食品和兽医办公室(FoodandVeterinaryOffice)对第三方国家执行任务的结果以及非动物源性饲料和食品货物的季度报告而建立的。附件1中的清单应该删除那些根据可得信息,显示整体满意度符合欧盟立法的相关安全规定的以及不再适用于加强的官方控制水平规则的相关商品条目。完整的清单可以在第925/2013号条例附件1中找到。官方控制的物理和身份核查的频率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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